1、產權擁有比例不同。房產證上面如果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就說明這個房子完完整整屬于這個人的產權,任何人都不能夠以任何借口來分這套房子的產權。但是如果房產證上面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兩個人同時對于這套房子擁有了產權。
2、賣房流程不同。如果是一個人的名字,這個房子就屬于他本人的,他有單獨的處置權,可以直接賣房。而如果房產證上有兩個人名字,后期買房需要征得另一個人的同意才行。
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的弊端有哪些?
1、不利于買第二房。
我們知道,現在經濟水平提升了,有不少人手上都有好幾套房產,到時候夫妻若想買房,無論是離婚了還是沒離婚,再想買房都是屬于第二套房產,那么買第二套房需要支付的就不一樣了。
目前房地產新規中明確表示,離婚2年內貸款買房商貸和公積金貸款都算第二套了,而第二套房產的房貸*應該要付60%。
這對于很多人來說,實在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所以若想再買一套房,就會出現房產限售政策沖突,離婚之后想自己買房,就更困難了。
2、不利于遷移。
隨著一線城市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想要在城市中扎根,很多夫妻也想要定居在大城市,給未來的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素質教育,所以即使在自己的家鄉買了房,賺了足夠的錢,也想要搬到大城市里去。
但是,若是房產證上有夫妻雙方兩人的名字,那么對于要想搬到一線城市買房,就非常困難了。之前就有一對夫妻,因為之前在自己的家鄉買了一套房,房產證寫上了2人的名字,后來想要定居深圳,在深圳買房,結果因為夫妻兩人均有貸款幾率,所以在深圳買房要*5成,并且利率還要上浮,最終導致愿望沒有實現。
3、影響第二次貸款的利率。
但凡您在長沙買過房,有過貸款記錄了。第二次買改善房的時候再去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利率都會上浮。一般上浮10%的樣子,具體上浮多少,不同地區不同銀行不一樣,以及個人的綜合情況也會影響。(比如說有些征信狀況不是很好的人去銀行貸款,銀行會提高利率才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