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最早起源于春秋時期的煉丹術,后在隋朝被真正發明,在唐朝被用于軍事。火藥是我國古代煉丹家于公元七世紀,在煉制丹藥的過程中發明的。火藥發明后,首先被古代軍事家所利用,制造出火藥武器,用于戰爭。
火藥應滿足以下要求:一、良好的燃燒穩定性和規律性。二、有足夠的強度,以保證引燃時不致產生藥體破裂而影響燃燒的性能。三、良好的韌性、化學安定性,以保證火藥可以長期貯存而不發生變質。四、撞擊、摩擦等機械敏感度要小,以保證使用、生產、貯存、運輸過程中的安全。
中國發明了火藥首先運用于制造煙火,不久后就將其運用與軍事,并發明了世界第一根火箭。大炮和火槍在宋代中國火藥的軍事運用已經相當成熟,使得中國的科技遙遙領先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