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單原件辦理流程:
1、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考生來訪登記本上進行登記。
2、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均可)。
3、工作人員在數據庫里查詢、核對考生信息,信息無誤后打印高考成績證明。
4、工作人員在打印的成績證明上加蓋省教育考試院成績證明專用章。
5、工作人員將開具好的成績證明交給考生,存根由服務大廳留存。
高考成績單原件可以到各省教育考試院開具。考生需要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然后到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大廳,經過工作人員在數據庫里查詢、核對考生信息,確認信息無誤后,再打印高考成績證明,成績證明上加蓋省教育考試院成績證明專用章即可。省高招辦定于每周固定日期受理考生申請開具高考成績證明事宜和領取高考成績證明,在辦理成績證明申請時,考生要帶上身份證和準考證。已被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入學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及時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