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考察要求
公共基礎知識是綜合性考試,考試大綱要求的內容涵蓋了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歷史、語文基礎與公文寫作等諸多方面,范圍廣泛,內容龐雜。
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公共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務員義務的必備能力和素質。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
1、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辯證唯物論、唯物辯證法、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歷史唯物主義。
2、毛澤東思想概論:
毛澤東思想形成與發展、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社會主義改造理論。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
4、當代中國的政府與政治:
中國的國體與政體、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務。
5、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
機關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價值取向、道德修養、行為規范。
6、法律知識:
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等(報考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的加試內容,包括上述范圍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知識)。
7、語文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
漢字、詞匯、語法、修辭、文學常識,黨政機關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
8、經濟知識和科技知識:
微觀經濟、宏觀經濟、國際經濟、金融經濟、產業經濟,科技創新、科學前沿、科技常識。
9、歷史知識:
中國近現代史和世界現代史。
10、其他知識:
時政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怎么考
《公共基礎知識》包括客觀性試題和主觀性試題,客觀性試題為單選題和多選題、判斷題,主觀性試題為案例分析題、公文改錯、論述題。考試滿分100分,其中客觀試題分60%,主觀試題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