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續費:新建商品房3元/㎡,而針對經濟適用房減半收取,由賣方承擔。二手房6元/㎡。雙方各承擔50%;2、合同印花稅:按照總房價的0.05%繳納,買賣雙方均繳納0.05%;3、契稅:國家規定按照總房款3%-5%收取,是按照具體稅率由省級政府部門決定。(買賣、贈與、交換、繼承等都應該繳納契稅,終由取得產權人繳納)。
4、產權登記費:80元,工本費10元。買方承擔;5、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收取,在辦理產權時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一般都是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6、辦理合同鑒證的,需繳納合同鑒證費:以合同總價的0.02%收取,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辦理按揭貸款的,需要繳納評估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