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經洽談,對買賣房產的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達一致后,雙方簽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2、立契過戶:房產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以及采購對象,按權限申報經負責人同意后,經辦人將辦理立契手續。3、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雙方辦理過戶手續后,買方持房產買賣契約,到房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換新的房產證。證件:1、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土地使用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證明,受法律保護。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它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就不能用地,用地單位就不能用地,房地產商的買賣這一類房子也屬非法,因此也就不能獲得房子的其他相關證件了。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它是有關建設工程滿足城市規劃要求的依據,是建設單位依法實施建設工程的憑證,使其能在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它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它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制、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手續
一、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經洽談,對買賣房產的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達一致后,雙方簽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檢查:買賣雙方向管理部門辦理手續后,查驗有關證件、產權,必要時到現場實地勘察,并由評價人對房產進行評價。
二、立契過戶
房產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以及采購對象,按權限申報經負責人同意后,經辦人將辦理立契手續。在契約上蓋章,雙方持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
三、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
雙方辦理過戶手續后,買方持房產買賣契約,到房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換新的房產證。
證件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土地使用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證明,受法律保護。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它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就不能用地,用地單位就不能用地,房地產商的買賣這一類房子也屬非法,因此也就不能獲得房子的其他相關證件了。房地產商首先要取得批準建設用地的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占用土地的,其他批準文件均無效。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它是有關建設工程滿足城市規劃要求的依據,是建設單位依法實施建設工程的憑證,使其能在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筑是違章建筑,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處分。
四、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它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它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制、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筑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