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一般會有兩個證。包括《房屋契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房屋契證是納稅憑證,不動產權證是一種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不允許動的房產權利證明。房產交易后買賣人在持有房產證,身份證,戶口本等文件一個月內辦理買賣過戶登記。
辦理房產證的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于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1、提交申請
辦理房產證需要向房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表填寫之后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并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后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2、測繪
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并領取測繪表,或者帶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也可以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3、交稅
領取房產證之前需要先交納相關的稅費,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
4、領證
辦理了以上手續之后就可以領取證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外,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