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不怕起訴是因為法院不予受理民事案件,所以很多開發商就肆意妄為,不解決業主們遇到的問題,這種時候應該向原告送達裁定書,寫明理由,原告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2、開發商不讓退房,即使起訴,法院恐怕也不會支持退房的,因為有購房合同。因為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隨意解除的。即使開發商同意退房,估計買房人也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的損失。
購房者該如何維權
1、向政府部門主張權利。根據《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購房者對房屋登記行為不服可提起行政訴訟,房屋登記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另外,根據《行政訴訟法》與《行政復議法》,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登記時,購房者可提起行政復議。
2、可以向開發商主張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如開發商不能依約為購房者辦理房屋登記的,購房者可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向開發商提起訴訟主張違約責任,同時,購房人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房款。如果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未按規定公示相應信息、存在銷售欺詐行為的,購房者則可訴請法院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買房合理退房的情況
1、開發商五證不全:
其實這一點在買房的時候就應該注意的,不過購房者在驗收房屋的時候也可以再查看開發商的無證。開發商想要合法出售商品房,必須要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證件不齊全就建房、賣房的話,屬于違法行為,合同會自動被視為無效合同。
2、過分延期交房:
雖然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開發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但是一般延期交房的時間不是太久的話,都沒有什么大的糾紛問題產生。一般合理的延期交房的時間在90天以內,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無法完成交房,那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
3、房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房屋質量問題有些可以在交房的時候檢驗出來,有些則需要入住之后才能發現。所以,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關于房屋質量的問題也可以寫進去,包括墻面、地板、隔音等等。在交付房屋時,通過專業人員的檢測,如果發現了問題且比較嚴重又不能得到解決,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和賠償。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另外開發商未經購房者的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違背了合同本身的約定,那么購房者就有權提出退房,并且是合情合理,受法律保護的。